各研究生培养院(系):
为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鼓励并培养研究生勤奋学习和勇于创新的精神,全面发展,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在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成长,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评选2009-2010学年“优秀研究生”和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,请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根据《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励条例》文件精神,认真组织好评优工作,并在规定时间之前将初评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,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,相关注意事宜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具体评选条件请参照《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励条例》。
二、评选时间
各院系“优秀研究生”初评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时间为6月28日。
三、注意事项
各院系应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,严格按照标准,做到评定程序公开,同上报评选情况书面说明。
四、“优秀研究生”名额分配